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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津市烟气余热回收要求如下:
1. 余热回收率:不低于60%;
2.烟气温度:不高于400℃;
3.烟气量:不小于500立方米/小时;
4.颗粒物、SO2、NOx等污染物排放浓度:应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关标准要求;
5.余热资源:具有可利用价值且可持续利用;
6.投资费用:应满足企业实际需求且合理可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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